一般人心目當中的精神病,實際上是醫學上所指的伴有精神病性表現得嚴重精神病,比如說精神分裂癥。
第一,精神病性表現一個是患者常常有一些幻覺等的一些病態體驗,而且不能把他的病態體驗和現實區分開來,把病態體驗當成現實。比如說有些患者一個人的時候聽到有人和他講話,命令他干這干那,雖然不能區分這是一種病態體驗,相反會按照命令形式。再比如有的患者堅信周圍的人謀害自己,但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別人反復告訴他這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仍然堅信不移,這就是一種被害妄想。
第二就是患者沒有能力按照社會認為適宜的方式行動,在病態體驗的支配下,出現一些異常行為。
第三就是患者對自己的異常不能覺察,認為自己精神正常,沒有病,患者沒有自制力。
而強迫癥的患者一般能認識到自己的觀念、行為都起源于自己的內心,不被外人所強加,強迫癥狀反復出現是沒有意義的,而感到不快、痛苦,所以說試圖抵抗不能奏效,所以說一般會主動就醫,患者有自制力,通過這樣一些認識我們會發現,強迫癥跟一般觀念中的精神病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