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用藥的治療原則為:
一,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以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
二,推薦使用每天一次,24小時平穩有效降壓的藥物,以保證一天24小時平穩降壓,防止靶器官的損害,以及清晨高血壓造成卒中、心臟病發作的風險,落實用中效或短效藥物則需要每天服藥兩次至三次。
三,單一藥物效果不理想時,應及早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聯合使用,以提高降壓療效,不宜將其中一種降壓藥物劑量加的過大,實際中發現,二級以上的高血壓或高血壓高危組的患者要達到目標血壓時,常需要聯合用藥治療。
四,降壓藥物,在體內的藥效最高峰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不要頻繁的改變治療方案。
五,高血壓是一種終身疾病,一般應監測血壓,堅持服藥治療。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使用情況請按藥品說明或到正規醫院按醫囑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