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有本品嚴重副反應、有過敏史者以及妊娠婦女禁用。注意事項,要限制劑量的毒性包括:腹瀉、腹痛、惡心、胃炎及手足綜合征。近半數接受本品治療者會誘發(fā)腹瀉,對發(fā)生脫水的嚴重腹瀉者,應嚴密監(jiān)測并給予補液治療。
每日腹瀉四到六次,或有夜間腹瀉者為二級腹瀉,每日腹瀉七至九次;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礙者為三級腹瀉;每日腹瀉,十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可需靜脈補液者為四級腹瀉;發(fā)生二三或四級腹瀉則應停用本品,直到腹瀉停止或腹瀉次數減少到一級時再恢復使用。
三級或四級腹瀉后再使用本品應減少用量,幾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發(fā)生手足綜合征多為一至二級,三級綜合征者不多見,多數副反應可以消失,但需要暫時停止用藥或者減少用量,無需長期停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