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又稱心理衛生,它的概念和內容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精神衛生是指精神疾病的預防。一般包括:
一級預防,針對疾病的原因采取措施,以防止精神疾病的發生。
二級預防,指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建立精神疾病防治網。
三級預防,指已患病者的康復工作,盡量減少因病所致的精神衰退和能力喪失。
廣義的精神衛生,則為保障和提高人們的精神健康水平。主要包括:防止和減少精神疾病,提高精神健康水平,使人們精神愉快,能有效地對付各種精神壓力,提高精神效能,使人們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心理的潛在力量。廣義的精神衛生內容是很廣的,它基本屬于精神醫學的范疇,又涉及心理學、社會學、行為科學等許多學科。在建設四化,加強兩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也包括提高整個社會的精神衛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