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功能衰竭到一定程度,透析治療成為維持生命的重要手段。一般來說,以下幾種情況表明患者可能需要進行透析治療。
當腎小球濾過率顯著下降時,透析是必要的。對于非糖尿病腎病患者,腎小球濾過率低于10mL/min,并伴有明顯的尿毒癥癥狀,如惡心、嘔吐、營養不良等,透析治療刻不容緩。對于糖尿病腎病患者,由于病情特殊性,透析的門檻可適當放寬至腎小球濾過率低于15mL/min。
嚴重的水、電解質和酸堿平衡紊亂也是透析的指征,高鉀血癥是其中之一,當血鉀水平高于7.65mmol/L,患者面臨心律失常甚至心跳驟停的風險,此時應緊急透析。此外,嚴重的代謝性酸中毒、水腫、高血壓等,若藥物治療無效,同樣需要透析來穩定病情。
患者若出現藥物難以控制的相關并發癥,如頑固性心衰或消化道出血等中樞神經系統癥狀,也應及時考慮透析治療。
透析方式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兩者各有優勢需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選擇。值得注意的是,透析治療并非萬能,僅能部分替代腎臟的排泄功能,對于腎臟的內分泌和代謝功能則無法替代。
患者在透析治療的同時還需積極配合醫生,通過飲食調整、控制血壓、糾正貧血等綜合措施,延緩病情進展,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