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經周期基本正常,在兩次月經之間孕育之時,發生周期性出血者稱為經間期出血,一般本病多發生在月經周期的第十到十六日,如出血量很少,偶然一次者可不作急病論治,如果反復出血,持續時間比較長,血量增多,不及時治療進一步發展可導致崩漏,經間期出血的病機常有腎陰虛,脾氣虛,濕熱和血於所致。
一、腎陰虛,腎陰虛弱,房事不節,陰虛內熱,熱伏沖任,破血妄行,導致經間期出血。
二、脾氣虛,素體脾虛,飲食不節,損傷脾氣,中氣不足,沖任不固,血失統攝,導致經間期出血。
三、濕熱,外感濕熱之邪,或情志內傷引動濕熱,破血妄行導致經間期出血。
四、血瘀,經期產后余血未盡,感受外邪或情志所傷,導致陽氣內動,引動淤血,血不循經,導致經間期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