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病不是單獨的概念,它包括:
第一、孕前高血壓,定義為妊娠期和妊娠前二十周,血壓大于等于140/90毫米汞柱,產后持續42天以上,可出現蛋白尿。
第二、孕期高血壓,指懷孕誘發的高血壓,不伴蛋白尿。孕期高血壓如合并明顯蛋白尿,稱為先兆子癇。高血壓通常在懷孕二十周后發生,大部分情況下持續至產后42天內。孕期高血壓特征是組織器官灌注不足。
第三、孕前高血壓合并蛋白尿的孕期高血壓,指懷孕二十周以后,先前存在的高血壓進一步惡化,24小時蛋白尿定量大于等于3克/天,以前稱為慢性高血壓先兆子癇。
第四、分娩前未分類高血壓。伴有或不伴有全身表現。懷孕二十周后首次測得血壓偏高。
所以妊娠高血壓是一個概念,它包括的內容比較多。如果是妊娠高血壓,一定要把血壓控制在正常范圍內,這樣對孕婦和胎兒才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