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治療原則包括:
一,治療性生活方式干預。包括減輕體重,減少鈉鹽攝入,補充鉀鹽,減少脂肪,攝入增加運動,戒煙限酒,減輕精神壓力,必要時補充葉酸制劑等。
二,降壓藥物治療。對象包括高血壓二級或以上患者,高血壓合并糖尿病或者已有心,腦,腎靶器官損害和并發癥患者。
三,凡血壓持續升高,改善生活方式后血壓仍未獲得有效控制者,血壓控制目標值,目前一般主張血壓控制目標值小于一百四十九十毫米汞柱,糖尿病,慢性腎臟病,心力衰竭等患。者血壓控制目標值應小于130/80毫米汞柱,對于老年收縮期高血壓患者收縮壓控制于150毫米汞柱以下。
第四,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協同控制。各種心血管危險因素之間存在關聯,大部分高血壓患者合并其他心血管危險因素,降壓治療后盡管血壓控制在正常范圍,其他危險因素依然對預后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降壓治療時應同時兼顧其他心血管危險因素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