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嬰幼兒或者兒童時期,出現有發育遲緩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一般在五歲以內的孩子當中,可以診斷為全面發育遲緩,五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診斷為智力障礙。
出現智力發育遲緩就需要早期的發現,早期的治療,主要的治療方案就是進行行為的干預,包括認知功能的訓練,語言的訓練,社交功能的訓練等等。一般經過積極的康復訓練之后,孩子的發育水平都是可以有明顯改善的,每個孩子具體改善的程度是不太一樣的,所以需要邊治療邊觀察。但是總體而言,經過積極有效的治療之后,孩子都是可以有提高的,也需要據注意有一定的原則,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避免耽誤,因為孩子的年齡越大,干預治療的效果相對會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