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出現了腳骨折的情況,想要下地走路活動一般需要六周左右的時間。因為腳骨折以后,一般六周左右骨折斷端才會有骨痂生長,相對穩定,能夠承受一定的身體重量,這時候才可以拄拐下地足部輕負重活動。
如果說腳骨折以后骨折斷端還不穩定,過早的下地走路就會導致骨折斷端受力,就會影響骨折恢復,容易引發骨折斷端延遲愈合,甚至不愈合情況,而對于保守治療的腳骨折患者,過早的走路還容易導致骨折斷端移位,后期導致骨折部位畸形愈合。
所以在病人出現腳骨折以后,一定要積極的就診,根據骨折斷端損傷移位的情況,來選擇保守或者是手術治療,以促進腳骨折恢復,以恢復足部正常的受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