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嬰幼兒生長發育過程當中,出現有發育遲緩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所謂的發育遲緩是一個綜合的概念,發育包括大運動,手的精細運動,語言,適應能力,社交等各個方面。如果出現了兩個方面發育落后的情況,就需要考慮有發育遲緩的表現。在五歲以內,可以稱作為全面發育遲緩,在五歲以上,可以稱作為智力障礙的情況。
幼兒出現發育遲緩,主要的治療方法就是進行康復訓練,需要具體根據孩子具體的表現給予相應的治療。一般有專門的康復治療師能夠進行一對一的訓練,也有一些集體的訓練項目。另外,在家庭當中的訓練也是非常重要,所以出現了發育遲緩并沒有特定的治療辦法,而是需要根據孩子的情況進行個體化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