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容易引起患者早產、流產甚至胎停。如果患者甲亢比較輕,可是以繼續妊娠的,如果患者甲亢比較重,最好是先停止妊娠,在甲亢控制好之后再進行妊娠。如果患者選擇繼續妊娠,需要使用抗甲狀腺藥物進行治療。
在孕早期一般選擇丙硫氧嘧啶,孕早期之后一般選擇甲巰咪唑。治療的目標是使用最小有效劑量的抗甲狀腺藥物,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達到和維持血清游離甲狀腺激素在正常值的上限,避免抗甲狀腺藥物通過胎盤影響胎兒的腦發育。
患者在治療初期每2到4周應檢查甲狀腺功能,以后延長到4但到6周。血清游離甲狀腺激素達到正常后數周促甲狀腺激素水平應處于抑制狀態,故促甲狀腺激素水平不能作為治療時的監測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