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妊娠高血壓病不是單獨的概念,它包括孕前高血壓,妊娠期和妊娠前二十周血壓大于等于一百四九十毫米汞柱,產后持續四十天以上,可出現蛋白尿。
第二,孕期高血壓指懷孕誘發的高血壓蛋白尿,孕期高血壓如合并明顯的蛋白尿,可稱為先兆子癇,高血壓通常在懷孕二十周后發生,大部分情況下持續至產后42天內,孕期高血壓的特點是組織器官供血不足。
第三,孕前高血壓合并蛋白尿的孕前高血壓,指懷孕二十周以后,先前存在的高血壓進一步惡化,24小時蛋白尿大于等于三克每天,稱為慢性高血壓先兆子癇。
第四,分娩前未分類的高血壓,伴有或不伴有全身表現,懷孕二十周后,首次測的高血壓,就是妊娠高血壓的一指標。對于妊娠高血壓,一定要把血壓控制在正常范圍內,這樣對孕婦或胎兒危險最小,能夠順利產子。